退休人士,第三国国民
您已停止一切有酬活动,希望把生活重心转到瑞士。法律规定了最低年龄,要求与瑞士有特别的个人联系,并具备足够的经济能力。
为谁而设
本服务面向个人。雇主不涉及其中:不从事任何有酬活动。
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三国的退休人士适用 LEI 与 OASA,患者适用 LEI,欧盟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民适用人员自由流动协定。
我们的工作
材料
收费
CHF 2'500 至 CHF 4'000
每人包干
适用于来瑞士定居的退休人士,或来瑞士接受医疗的人士。
金额区间取决于国籍、州以及涉及的家庭成员人数。
以上为参考金额,不含增值税(瑞士标准税率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为 8.1%)。在任何委托生效前,我们会根据实际案情以书面形式确认。对于设在瑞士境外的雇主,根据《瑞士增值税法》(LTVA)第 8 条第 1 款,该服务视为在境外提供,发票不含增值税。对于住所位于瑞士境外的个人,增值税如何处理,将在方案中说明。
本板块的全部金额见收费标准页面。
委托范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