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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iss Work Permit Partners

一般条款

本译文仅供参考,以法文版本为准。

服务提供方
Scheidegger Webpublishing,在伯尔尼州商事登记簿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IDE CHE-148.858.068,TVA CHE-148.858.068 TVA,Mülinenstrasse 13, 3006 Berne
品牌
Swiss Work Permit Partners (swissworkpermitpartners.ch)
联系方式
Mülinenstrasse 13, 3006 Berne · [email protected]
版本
v1.1,取代 15.10.2026 的 v1.0
生效日期
30.10.2026

序言

服务提供方协助在瑞士设立或拟在瑞士设立的雇主,为其员工(其国籍所属国既非欧洲联盟成员国,亦非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取得可从事有偿工作的居留许可。服务提供方分析招聘的可行性,准备并提交申请,跟进行政程序,并提供年度订阅以及按小时服务(人力资源协助、个案答复)。

此外,服务提供方还协助雇主(为员工及其家人)和个人(为本人及其亲属)办理“许可与家庭”服务:取得和延期居留许可(B 许可)、常规定居许可(C 许可)、提前授予定居许可、家庭团聚,以及为结婚而居留的许可。

地位。 服务提供方不是律师事务所,不出庭辩护。服务提供方就许可程序向客户提供咨询并予以协助;仅在第一审非争讼行政程序中,并在第13条规定的范围内,代表客户向主管机关办理事务。服务提供方不从事《联邦职业介绍与人员租赁法》(LSE) 所指的职业介绍或人员租赁:雇主自行选择其聘用之人。

第I部分适用于所有订单。第II部分至第IV部分分别规范可行性分析、完整程序和年度订阅;第III部分之二规范“许可与家庭”服务;按小时服务适用第I部分和第17条。

本服务面向在其业务活动范围内行事的雇主(企业、协会、体育俱乐部及其他雇主);就“许可与家庭”服务而言,亦面向个人。第10a条规定个人客户特有的事项。

第I部分 共同条款

第1条 当事人、标的和适用范围

1.1 身份确认。 服务提供方的身份载于本一般条款开头。客户(雇主或个人)的身份载于其所接受的订单确认书或报价中。涉及雇主的规定,适用于以雇主身份行事的客户。

1.2 相关人员。 为其申请许可的员工或候选人(员工),以及申请所涉及的家庭成员、配偶或未婚夫(妻),不是合同当事人,但其本人以客户身份订立合同的除外。

1.3 效力顺序。 如有不一致,依次为:(1) 已接受的报价或订单确认书;(2) 本一般条款;(3) 下单之日网站上公布的价目表和服务说明。客户可能有的一般条款不适用,但服务提供方明确书面接受的除外。

1.4 客户的身份。 雇主声明其为职业或商业活动的需要而订立合同。个人客户为个人或家庭的需要而订立合同;第10a条适用于个人客户。

第2条 合同的订立

2.1 申请。 通过网站表格提交的分析申请或联系请求对客户没有约束力。

2.2 成立。 合同自客户书面接受服务提供方的订单确认书或报价时成立;该确认书或报价载明服务内容、价格、可预见的费用以及本一般条款的版本。明确的确认电子邮件即为已足。

2.3 拒绝。 服务提供方可不说明理由拒绝接受委托,尤其是在分析显示申请明显不可能成功,或情形需要律师处理时。

2.4 版本。 适用的版本为已接受文件中所引用的版本。在 v1.0 之下订立的合同仍适用 v1.0。

第3条 定义

主管机关: 州劳动力市场和移民主管机关、国家移民事务秘书处(SEM)以及其他须就许可作出决定的任何机关。

决定: 州主管机关作出的第一审决定,以及(如有)SEM 的批准。

官方规费: 主管机关、民事登记处和瑞士驻外代表机构收取的官方费用。

第4条 客户的义务

4.1 信息和文件。 客户应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和必要的文件。雇主尤其应说明企业、职位、劳动和薪酬条件、已开展的人员招聘以及员工的情况。个人客户应说明其本人的居留、家庭状况、住所、收入和语言能力,以及申请所涉及其他人员的上述情况。

4.2 劳动条件。 雇主保证所提供的薪酬和劳动条件符合当地和行业惯例,并将得到遵守。雇主单独对遵守劳动法以及许可所附条件负责。

4.3 准确性。 客户保证所提供信息准确、文件真实。如有虚假陈述,服务提供方可立即终止委托;已提供的服务仍应付费。

4.4 签署和本人办理的事项。 客户和相关人员应签署主管机关要求其签署的表格和声明,并办理须本人到场的事项(到民事登记处出席、采集生物特征数据、面谈、语言考试)。

4.5 付款。 客户应在约定的到期日支付应付款项。

第5条 价格、开具发票和付款

5.1 价格。 价格以下单之日公布的价目表为准,并载于确认书或报价中:可行性分析,每种情形 CHF 350;完整程序,视复杂程度在 CHF 2'000 至 CHF 5'000 之间,具体金额于程序开始前在报价中确定;年度订阅,按报价;按小时服务,每小时 CHF 300,按刻钟计算。“许可与家庭”服务,包干费用:取得 B 许可,CHF 1'500 至 CHF 3'000;B 许可延期,CHF 600;常规 C 许可,CHF 1'200;提前 C 许可,CHF 1'800;家庭团聚,CHF 1'500 至 CHF 3'000;为结婚而居留的许可,CHF 1'500 至 CHF 2'500;具体金额在报价中确定。

5.2 到期日。 可行性分析于订单书面确认时、工作开始前支付。其他服务按报价中的付款计划开具发票;没有付款计划的,于服务完成时开具发票,按小时服务则按月开具发票。发票应在三十(30)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

5.3 不含的费用。 官方规费、翻译、认证和海牙认证(apostille)费用、获取文件和语言考试的费用、与员工或家庭成员到达有关的费用以及其他一切第三方费用均不包含在内;这些费用在报价中列明,由客户承担。

5.4 增值税。 价格以瑞士法郎表示,不含增值税;瑞士增值税按法定税率另行加收(截至本条款之日为8.1%)。对于在国外设立的雇主,服务视为在其营业所在地提供(《增值税法》(LTVA) 第8条第1款),开具发票时不加收瑞士增值税。对于住所在国外的个人客户,增值税的处理在报价中说明。

5.5 迟延。 如有迟延,客户自到期日起无需另行通知即陷入迟延(《债法典》(CO) 第102条第2款)。服务提供方可请求年利率5%的迟延利息(CO 第104条);在书面催告十(10)日内仍无效果后,可暂停工作;暂停对程序造成的后果由客户承担。

第6条 义务的性质

6.1 手段义务。 服务提供方应审慎履行其服务。服务提供方不保证许可的授予、可用的配额,亦不保证程序的期限。决定完全由主管机关作出。

6.2 报酬与结果无关。 任何报酬均不取决于程序的结果。报酬因约定的服务而应付,包括在被拒绝的情形。

6.3 法律状况。 对于合同订立之后发生的法律、配额或行政实践的变化,服务提供方不承担责任。

第7条 知识产权

客户的文件仍归其所有。所制作的分析报告和案卷交付客户供其使用。服务提供方的方法、模板和内部工具仍归其专属所有,并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LCD) 第6条意义上的商业秘密。

第8条 数据保护

8.1 法律框架。 各方均应遵守《联邦数据保护法》(LPD)。网站上公布的数据保护声明构成本一般条款的组成部分。

8.2 相关人员的数据。 履行委托涉及处理员工或个人客户以及申请所涉及人员的数据(身份、国籍、教育、履历、家庭状况和身份关系、住所、收入、语言能力)。客户保证已告知这些人员其数据将被提供给服务提供方和主管机关。服务提供方仅为履行委托而处理这些数据,并仅向主管机关和必要的分包商提供。

8.3 托管。 网站和数据托管于瑞士(Infomaniak,日内瓦);网站通过 Cloudflare 分发。通过表格收到的信息保存在服务提供方的服务器上,并通过服务提供方各品牌共用的邮件基础设施处理。仅在向保护水平充分的国家,或在采取 LPD 第16条规定的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方可向国外提供数据。

8.4 保存。 会计凭证保存十(10)年(CO 第958f条)。案卷文件在委托结束十二(12)个月后返还或删除,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9条 责任

9.1 限制。 服务提供方的责任仅限于直接损害,且以引起责任的事实发生前十二(12)个月内就相关服务所开具发票的金额为上限。服务提供方对间接或后果性损害不承担责任,尤其是利润损失、到岗延迟、招聘费用,或婚礼的旅行和筹办费用。

9.2 强制性保留。 因重大过失或故意而产生的责任不受影响(CO 第100条第1款)。对辅助人员的责任,在 CO 第101条第2款和第3款允许的范围内予以排除。

第10条 委托的终止

10.1 解除。 各方均可随时撤销或辞去委托(CO 第404条);在不适当的时间这样做的一方,应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害。已提供的服务和已发生的费用仍应支付;固定价格按已完成工作的比例支付。

10.2 移交。 委托结束时,服务提供方应在十(10)个工作日内向客户移交案卷和文件,但以已到期款项得到支付为条件。

第10a条 个人客户

10a.1 撤销。 个人客户可随时通过简单的电子邮件撤销委托(CO 第404条第1款)。撤销之前已提供的服务和已发生的费用仍应支付,固定价格按已完成工作的比例支付(第10.1条)。

10a.2 付款。 付款按已接受报价中的付款计划进行。报价如有规定预付款,则在预付款支付之前不开始任何工作。

10a.3 无一般性的法定撤回权。 瑞士法律对远程订立的合同,尤其是通过电子邮件或网站订立的合同,没有规定一般性的撤回权。CO 第40a条及以下规定的撤销权,在该等规定所列的情形和条件下予以保留。

10a.4 管辖和适用法律。 合同是与《民事诉讼法》(CPC) 第32条第2款所指的消费者订立的,该款规定的管辖地予以保留,消费者不得预先放弃(CPC 第35条)。个人客户的惯常居所在国外的,保护消费者的国际私法强制性规则予以保留,尤其是《国际私法法》(LDIP) 第114条和第120条。

10a.5 代理。 对个人客户和相关人员在主管机关前的代理,遵循第13条的限制。

第II部分 可行性分析

第11条 标的和价格

11.1 标的。 可行性分析针对特定情形(一个职位和一名员工,或者一名个人客户及其家人的情形)。分析审查适用的准入条件、申请的成功机会、所需文件和应采取的步骤,并以书面建议作结。

11.2 抵扣。 如客户随后就同一情形委托服务提供方办理完整程序或“许可与家庭”服务,则分析的价格从该服务的报酬中扣除。

11.3 价格已取得。 分析一经交付,其价格仍应支付,即使其后没有任何程序,或分析认为没有成功机会。

第III部分 完整程序

第12条 标的

完整程序包括:组建案卷、撰写申请及其理由、提交申请、与主管机关的往来函件、处理其补充要求,以及跟进至决定作出。范围和价格在报价中确定。

第13条 在主管机关前的代理

13.1 范围。 服务提供方仅可在州移民和劳动主管部门及 SEM 的第一审非争讼行政程序中代理客户,且以适用的程序法允许为限。为此,客户向其出具书面授权书,授权书仅限于委托范围内的行为,并随委托的终止而终止。

13.2 缺乏代理权。 如主管机关不接受服务提供方的代理,则申请以客户或相关人员的名义提交并由其签署;服务提供方负责准备申请并跟进。

13.3 排除事项。 下列事项不属于委托范围:对决定提出的异议和上诉、任何争讼程序和任何法院程序,以及拒绝之后的任何新申请。经客户要求,这些事务交由客户自行选择并自行委托的律师办理;服务提供方不是该委托的当事人,亦不对其承担责任。

第III部分之二 许可与家庭

第13a条 标的

13a.1 服务内容。 “许可与家庭”服务就报价中指明的申请包括:审查适用的法定条件、列出文件清单、撰写申请及其理由、向有管辖权的州主管机关提交、处理补充要求,以及跟进至决定作出。第13条适用。

13a.2 限制。 除报价另有说明外,下列事项不包括在内:民事登记处的结婚预备程序(该程序仍由未婚夫妻自行办理)、瑞士驻外代表机构的签证程序、语言课程和考试,以及文凭的承认。

13a.3 法定期限。 客户应立即向服务提供方告知其所知的到期日(居留证件的到期、家庭团聚的期限)。对于合同订立之前已届满的期限,或因文件迟交而造成的迟延,服务提供方不承担责任。

第IV部分 年度订阅

第14条 标的

年度订阅包括订阅合同中约定的程序数量、雇主热线的使用权以及内部处理期限,并对雇主的申请给予优先处理。

第15条 内部期限

订阅合同中确定的内部处理期限,仅就取决于服务提供方的操作对其具有约束力。如因可归责于服务提供方的原因而逾期,服务提供方给予订阅合同中规定的补救;除重大过失或故意外,该补救为排他性补救。主管机关的处理期限不属于内部期限。

第16条 期限和价格

16.1 期限。 订阅自订立之日起为期十二(12)个月。订阅不自动续期;服务提供方在到期前提出续期,雇主以书面方式接受。

16.2 价格。 年度价格在订阅合同中确定,并预先开具发票,但另有付款计划的除外。到期时未使用的程序不予结转,也不予退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16.3 提前终止。 第10.1条的规定不受影响。雇主撤销的,年度价格按已过期限的比例支付,另加已超出该比例提供的程序和服务的价格,按小时费率计算。

第V部分 按小时服务和最终条款

第17条 按小时服务

人力资源协助、订阅范围之外的热线个案答复以及个案意见,按公布的小时费率计费,每开始一刻钟即计一刻钟。对于预计耗时超过两(2)小时的任何工作,服务提供方应事先提供估算。

第18条 保密

各方应对另一方的非公开信息保密,且仅为履行合同而使用。该义务在合同结束后两(2)年内继续有效;对于员工和相关人员的数据,该义务不受时间限制。法律或主管机关要求披露的信息除外。

第19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均不对其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事件所造成的违约承担责任,尤其是灾难、重大基础设施故障、第三方供应商的失职、官方措施、领事机构关闭或网络攻击。

第20条 转让和分包

未经服务提供方书面同意,客户不得转让合同。服务提供方可使用分包商,尤其是翻译人员,分包商应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服务提供方在第9条规定的限度内对其履行仍负责任。

第21条 其他条款

21.1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采用书面形式。服务提供方可为将来的合同调整本一般条款。

21.2 部分无效。 如某一条款无效或无法适用,其余条款仍然有效;有瑕疵的条款由一项有效条款取代,该有效条款的经济效果应最接近当事人的意图。

21.3 通知。 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的通信有效。

21.4 语言版本。 网站以多种语言发布;如本一般条款的各翻译版本之间存在不一致,以法文版本为准。

第22条 适用法律和管辖

本合同受瑞士法律管辖,但冲突法规则除外。任何争议的专属管辖地为服务提供方所在地,即伯尔尼。对于个人客户,第10a.4条所述的管辖地和强制性规则予以保留。


Scheidegger Webpublishing。Swiss Work Permit Partners 一般条款 v1.1,30.10.2026。

历史版本

对于提及这些版本的合同,它们继续适用。

1.0 版,15.10.2026
服务提供方
Scheidegger Webpublishing,在伯尔尼州商事登记簿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IDE CHE-148.858.068,TVA CHE-148.858.068 TVA,Mülinenstrasse 13, 3006 Berne
品牌
Swiss Work Permit Partners (swissworkpermitpartners.ch)
联系方式
Mülinenstrasse 13, 3006 Berne · [email protected]
版本
v1.0,首版
生效日期
15.10.2026

序言

服务提供方协助在瑞士设立或拟在瑞士设立的雇主,为其员工(其国籍所属国既非欧洲联盟成员国,亦非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取得可从事有偿工作的居留许可。服务提供方分析招聘的可行性,准备并提交申请,跟进行政程序,并提供年度订阅以及按小时服务(人力资源协助、个案答复)。

地位。 服务提供方不是律师事务所,不出庭辩护。服务提供方就许可程序向雇主提供咨询并予以协助;仅在第一审非争讼行政程序中,并在第13条规定的范围内,代表雇主向主管机关办理事务。服务提供方不从事《联邦职业介绍与人员租赁法》(LSE) 所指的职业介绍或人员租赁:雇主自行选择其聘用之人。

第I部分适用于所有订单。第II部分至第IV部分分别规范可行性分析、完整程序和年度订阅;按小时服务适用第I部分和第17条。

本服务仅面向专业客户:企业、协会、体育俱乐部以及在其业务活动范围内行事的其他雇主。本服务不是面向消费者或求职者个人的要约。

第I部分 共同条款

第1条 当事人、标的和适用范围

1.1 身份确认。 服务提供方的身份载于本一般条款开头。客户(雇主)的身份载于其所接受的订单确认书或报价中。

1.2 员工。 为其申请许可的员工或候选人(员工)不是合同当事人。

1.3 效力顺序。 如有不一致,依次为:(1) 已接受的报价或订单确认书;(2) 本一般条款;(3) 下单之日网站上公布的价目表和服务说明。雇主可能有的一般条款不适用,但服务提供方明确书面接受的除外。

1.4 专业客户。 雇主声明其为业务需要而订立合同。保护消费者的规定不适用。

第2条 合同的订立

2.1 申请。 通过网站表格提交的分析申请对雇主没有约束力。

2.2 成立。 合同自雇主书面接受服务提供方的订单确认书或报价时成立;该确认书或报价载明服务内容、价格、可预见的费用以及本一般条款的版本。明确的确认电子邮件即为已足。

2.3 拒绝。 服务提供方可不说明理由拒绝接受委托,尤其是在分析显示申请明显不可能成功,或情形需要律师处理时。

2.4 版本。 适用的版本为已接受文件中所引用的版本。

第3条 定义

主管机关: 州劳动力市场和移民主管机关、国家移民事务秘书处(SEM)以及其他须就许可作出决定的任何机关。

决定: 州主管机关作出的第一审决定,以及(如有)SEM 的批准。

官方规费: 主管机关和瑞士驻外代表机构收取的官方费用。

第4条 雇主的义务

4.1 信息和文件。 雇主应及时提供关于企业、职位、劳动和薪酬条件以及已开展的人员招聘的完整、准确的信息,并提供与员工有关的文件。

4.2 劳动条件。 雇主保证所提供的薪酬和劳动条件符合当地和行业惯例,并将得到遵守。雇主单独对遵守劳动法以及许可所附条件负责。

4.3 准确性。 雇主保证所提供信息准确、文件真实。如有虚假陈述,服务提供方可立即终止委托;已提供的服务仍应付费。

4.4 签署。 雇主和员工应签署主管机关要求其签署的表格和声明。

4.5 付款。 雇主应在约定的到期日支付应付款项。

第5条 价格、开具发票和付款

5.1 价格。 价格以下单之日公布的价目表为准,并载于确认书或报价中:可行性分析,每种情形350 CHF;完整程序,视复杂程度在2,000至5,000 CHF之间,具体金额于程序开始前在报价中确定;年度订阅,按报价;按小时服务,每小时300 CHF,按刻钟计算。

5.2 到期日。 可行性分析于订单书面确认时、工作开始前支付。其他服务按报价中的付款计划开具发票;没有付款计划的,于服务完成时开具发票,按小时服务则按月开具发票。发票应在三十(30)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

5.3 不含的费用。 官方规费、翻译、认证和海牙认证(apostille)费用、获取文件的费用、与员工到达有关的费用以及其他一切第三方费用均不包含在内;这些费用在报价中列明,由雇主承担。

5.4 增值税。 价格以瑞士法郎表示,不含增值税;瑞士增值税按法定税率另行加收(截至本条款之日为8.1%)。对于在国外设立的雇主,服务视为在其营业所在地提供(《增值税法》(LTVA) 第8条第1款),开具发票时不加收瑞士增值税。

5.5 迟延。 如有迟延,雇主自到期日起无需另行通知即陷入迟延(《债法典》(CO) 第102条第2款)。服务提供方可请求年利率5%的迟延利息(CO 第104条);在书面催告十(10)日内仍无效果后,可暂停工作;暂停对程序造成的后果由雇主承担。

第6条 义务的性质

6.1 手段义务。 服务提供方应审慎履行其服务。服务提供方不保证许可的授予、可用的配额,亦不保证程序的期限。决定完全由主管机关作出。

6.2 报酬与结果无关。 任何报酬均不取决于程序的结果。报酬因约定的服务而应付,包括在被拒绝的情形。

6.3 法律状况。 对于合同订立之后发生的法律、配额或行政实践的变化,服务提供方不承担责任。

第7条 知识产权

雇主的文件仍归其所有。所制作的分析报告和案卷交付雇主供其使用。服务提供方的方法、模板和内部工具仍归其专属所有,并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LCD) 第6条意义上的商业秘密。

第8条 数据保护

8.1 法律框架。 各方均应遵守《联邦数据保护法》(LPD)。网站上公布的数据保护声明构成本一般条款的组成部分。

8.2 员工数据。 履行委托涉及处理员工数据(身份、国籍、教育、履历,以及家庭团聚情形下的家庭状况)。雇主保证已告知员工这些数据将被提供给服务提供方和主管机关。服务提供方仅为履行委托而处理这些数据,并仅向主管机关和必要的分包商提供。

8.3 托管。 网站和数据托管于瑞士(Infomaniak,日内瓦);网站通过 Cloudflare 分发。通过表格收到的信息保存在服务提供方的服务器上,并通过服务提供方各品牌共用的邮件基础设施处理。仅在向保护水平充分的国家,或在采取 LPD 第16条规定的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方可向国外提供数据。

8.4 保存。 会计凭证保存十(10)年(CO 第958f条)。案卷文件在委托结束十二(12)个月后返还或删除,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9条 责任

9.1 限制。 服务提供方的责任仅限于直接损害,且以引起责任的事实发生前十二(12)个月内就相关服务所开具发票的金额为上限。服务提供方对间接或后果性损害不承担责任,尤其是利润损失、到岗延迟或招聘费用。

9.2 强制性保留。 因重大过失或故意而产生的责任不受影响(CO 第100条第1款)。对辅助人员的责任,在 CO 第101条第2款和第3款允许的范围内予以排除。

第10条 委托的终止

10.1 解除。 各方均可随时撤销或辞去委托(CO 第404条);在不适当的时间这样做的一方,应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害。已提供的服务和已发生的费用仍应支付;固定价格按已完成工作的比例支付。

10.2 移交。 委托结束时,服务提供方应在十(10)个工作日内向雇主移交案卷和文件,但以已到期款项得到支付为条件。

第II部分 可行性分析

第11条 标的和价格

11.1 标的。 可行性分析针对特定情形(一个职位、一名员工)。分析审查适用的准入条件、申请的成功机会、所需文件和应采取的步骤,并以书面建议作结。

11.2 抵扣。 如雇主随后就同一情形委托服务提供方办理完整程序,则分析的价格从该程序的报酬中扣除。

11.3 价格已取得。 分析一经交付,其价格仍应支付,即使其后没有任何程序,或分析认为没有成功机会。

第III部分 完整程序

第12条 标的

完整程序包括:组建案卷、撰写申请及其理由、提交申请、与主管机关的往来函件、处理其补充要求,以及跟进至决定作出。范围和价格在报价中确定。

第13条 在主管机关前的代理

13.1 范围。 服务提供方仅可在州移民和劳动主管部门及 SEM 的第一审非争讼行政程序中代理雇主,且以适用的程序法允许为限。为此,雇主向其出具书面授权书,授权书仅限于委托范围内的行为,并随委托的终止而终止。

13.2 缺乏代理权。 如主管机关不接受服务提供方的代理,则申请以雇主名义提交并由其签署;服务提供方负责准备申请并跟进。

13.3 排除事项。 下列事项不属于委托范围:对决定提出的异议和上诉、任何争讼程序和任何法院程序,以及拒绝之后的任何新申请。经雇主要求,这些事务交由雇主自行选择并自行委托的律师办理;服务提供方不是该委托的当事人,亦不对其承担责任。

第IV部分 年度订阅

第14条 标的

年度订阅包括订阅合同中约定的程序数量、雇主热线的使用权以及内部处理期限,并对雇主的申请给予优先处理。

第15条 内部期限

订阅合同中确定的内部处理期限,仅就取决于服务提供方的操作对其具有约束力。如因可归责于服务提供方的原因而逾期,服务提供方给予订阅合同中规定的补救;除重大过失或故意外,该补救为排他性补救。主管机关的处理期限不属于内部期限。

第16条 期限和价格

16.1 期限。 订阅自订立之日起为期十二(12)个月。订阅不自动续期;服务提供方在到期前提出续期,雇主以书面方式接受。

16.2 价格。 年度价格在订阅合同中确定,并预先开具发票,但另有付款计划的除外。到期时未使用的程序不予结转,也不予退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16.3 提前终止。 第10.1条的规定不受影响。雇主撤销的,年度价格按已过期限的比例支付,另加已超出该比例提供的程序和服务的价格,按小时费率计算。

第V部分 按小时服务和最终条款

第17条 按小时服务

人力资源协助、订阅范围之外的热线个案答复以及个案意见,按公布的小时费率计费,每开始一刻钟即计一刻钟。对于预计耗时超过两(2)小时的任何工作,服务提供方应事先提供估算。

第18条 保密

各方应对另一方的非公开信息保密,且仅为履行合同而使用。该义务在合同结束后两(2)年内继续有效;对于员工数据,该义务不受时间限制。法律或主管机关要求披露的信息除外。

第19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均不对其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事件所造成的违约承担责任,尤其是灾难、重大基础设施故障、第三方供应商的失职、官方措施、领事机构关闭或网络攻击。

第20条 转让和分包

未经服务提供方书面同意,雇主不得转让合同。服务提供方可使用分包商,尤其是翻译人员,分包商应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服务提供方在第9条规定的限度内对其履行仍负责任。

第21条 其他条款

21.1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采用书面形式。服务提供方可为将来的合同调整本一般条款。

21.2 部分无效。 如某一条款无效或无法适用,其余条款仍然有效;有瑕疵的条款由一项有效条款取代,该有效条款的经济效果应最接近当事人的意图。

21.3 通知。 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的通信有效。

21.4 语言版本。 网站以多种语言发布;如本一般条款的各翻译版本之间存在不一致,以法文版本为准。

第22条 适用法律和管辖

本合同受瑞士法律管辖,但冲突法规则除外。任何争议的专属管辖地为服务提供方所在地,即伯尔尼。


Scheidegger Webpublishing。Swiss Work Permit Partners 一般条款 v1.0,15.1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