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步骤
谁出手,何时出手
匆忙的读者往往只记住一个格子:「许可」。实际上有三方轮番上阵:贵公司、我们,以及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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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
确定用人需求与人选
岗位已界定,所寻条件清楚,也已出现合适人选。这是任何程序的起点。 - 2
本所
可行性分析
我们审查适用于该岗位与该人选的法定条件,并直言材料的长处与短处。 - 3
贵公司与本所
编制材料
我们收集文件,尤其是在瑞士与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市场上进行过招聘的证明。依据法律第 21 条,雇主须证明所需人员无法在瑞士市场或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市场上招到。LEI 第 21 条
- 4
本所
向州主管机关递交
完整材料递交至岗位所在州有管辖权的劳动力市场主管机关。 - 5
州主管机关
州里审查材料并作出决定
州机关依据法定条件与当地劳动力市场状况,对申请作出裁定。 - 6
SEM
必要时的联邦批准
对某些类别的劳动者与某些类型的申请,州的先行决定须经国家移民事务秘书处(SEM)批准。凡需批准的,SEM 会在作出自身决定前,另行审查入境就业条件。LEI 第 99 条与 OASA 第 8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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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居留主管机关
签发居留证件
取得工作许可之后,有管辖权的州机关签发居留证件,员工据此方可开始工作。
贵公司
本所
州主管机关
SEM
- 1. 确定用人需求与人选
- 2. 可行性分析
- 3. 编制材料
- 4. 向州主管机关递交
- 5. 州里审查材料并作出决定
- 6. 必要时的联邦批准
- 7. 签发居留证件
时限
时长取决于案情,而非取决于日程表
没有哪家正经事务所能报出一个适用于每个州、每份材料的天数或周数。
时限因州而异,也因材料的复杂程度而异。需要联邦批准时,那一阶段还要另加时间。我们在这个问题上不公布任何数字,哪怕是大致的:一个说了却兑现不了的时限,既伤贵公司的排期,也伤我们的信誉。
2026 年的上限
瓶颈不在配额,而在材料
面向第三国国民技术人才的联邦上限,2026 年度。 8500
截至 2025 年 9 月底的使用率
L 与 B 许可合计,第三国配额的使用率约为 52%,出处:联邦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19 日新闻稿。
截至 2025 年 9 月底,各州对第三国配额的使用率约为 52%,L 与 B 许可合计。可见多数时候卡住一份申请的并不是配额:而是入境就业条件本身,以及所递材料是否扎实。
出处:联邦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19 日新闻稿。
常被混为一谈的一点
岗位申报义务不等于本地劳动力优先
同一次招聘里交汇着两套不同的机制,许多雇主把它们弄混了。
在失业率达到或超过 5% 的职业类别中,雇主必须在向别处发布之前,先把空缺岗位申报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并遵守为期五个工作日的限制发布期。此后雇主须约见条件相符的求职者,并回报结果。
这项义务不同于法律第 21 条所定的本地劳动力优先;后者要求证明:在瑞士境内没有任何劳动者、在适用人员自由流动协定的国家国民中也没有任何人与该岗位相符。两道程序有重叠之处,但法律依据不同,在材料中留下的痕迹也各自分明。
万一申请被驳回
被驳回不是死路,但我们不打官司
决定权始终属于主管机关。以下是结果为否时我们会做的事,以及不属于我们受托范围的事。
我们做的事
- 分析主管机关给出的驳回理由
- 若案情已有变化,评估重新提出申请的可能
- 如考虑向司法机关提起上诉,转介给律师事务所
我们不做的事
- 向司法机关提起上诉:这一步属于律师事务所的工作
- 承诺重新申请会有不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