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为期限有限的聘用
为某个项目增加人手、顶替缺员、期限事先已知的派驻任务:对于第三国的受雇人员,申请由雇主提出。我们比较配额途径与“十二个月中四个月”途径,然后为合适的那一条编制材料。
为谁而设
法律规定的条件
法律把 L 许可限定在较短的期限内,也使它不能随意续期。
受雇工作的两条途径
对于第三国的受雇人员,雇主可在两条途径之间选择。选择取决于期限、任务的性质和企业的规模。
这项豁免针对的是最高名额:其余部分由州进行审查。
欧盟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民
我们的工作
材料
确切的清单取决于州和所选的途径。我们会随方案一并提供。
收费
CHF 1'200 至 CHF 2'000
每人包干
为期不超过一年的聘用,或每十二个月中四个月的居留所需的短期许可。包干金额取决于国籍与事由。
对于第三国的受雇人员,申请由雇主提出;此时包干费用适用于企业。
以上为参考金额,不含增值税(瑞士标准税率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为 8.1%)。在任何委托生效前,我们会根据实际案情以书面形式确认。对于设在瑞士境外的雇主,根据《瑞士增值税法》(LTVA)第 8 条第 1 款,该服务视为在境外提供,发票不含增值税。对于住所位于瑞士境外的个人,增值税如何处理,将在方案中说明。
委托范围的限制